國管局機關服務中心月壇北小街2號餐飲服務采購項目中標(成交)結(jié)果公告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GC-FGX210756X
2.項目名稱:國管局機關服務中心月壇北小街2號餐飲服務采購項目
3.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4.預算金額:420萬元
二、中標(成交)信息
初審情況:
以下投標人未通過初審:
序號 |
投標人名稱 |
被拒絕原因 |
招標文件相應拒絕條款 |
1 |
北京金典太陽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
符合性審查未通過:投標人為中型企業(yè),未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分包協(xié)議,不符合本項目中小企業(yè)政策。 |
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2-19中小微企業(yè)有關政策 |
供應商名稱: 北京健力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 北京市海淀區(qū)天秀路十號中國農(nóng)大國際創(chuàng)業(yè)園3號樓6068
中標(成交)金額: 人民幣418.008480 萬元
其他補充說明: 無
三、主要中標(成交)標的信息
1、北京健力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主要投標標的情況表
序號 |
主要投標標的名稱 |
服務期限 |
服務團隊人數(shù)(投標填寫) |
服務要求或標的基本概況 |
1 |
國管局機關服務中心月壇北小街 2 號餐飲服務采購項目 |
2年 中標后開始計算(以合同約定日期為準) |
25人 |
(一)硬件條件:辦公區(qū)職工食堂后廚建筑面積 625.4㎡(廚房298.4㎡,小餐廳 145.5㎡,前廳181.5㎡),設有加工(烹飪)間、餐廳、主副食庫房、冷庫及其他附屬設施。操作區(qū)域分為紅案廚房、 面案廚房、冷葷廚房、切配廚房、粗加工廚房、洗碗間等,能夠滿足辦公區(qū)職工食堂所需的食品加工烹調(diào)和餐飲服務需求。 (二)服務對象:持有機關就餐卡的人員。 (三)就餐人數(shù):工作日全天約500 人次,其中早餐約 180 人次、午餐約 200 人次、晚餐約 120 人次,并須考慮工作人員加班晚餐。具體用餐人數(shù)依據(jù)實際情況確定。 (四)供餐時間:早餐 7:20—8:20、午餐 11:30—13:00、晚餐 17:40—18:40;法定假日及雙休日各餐供應時間均供餐。 (五)種類 1、早餐不少于 23 個品種,其中主食 9 種、副食 6 種(熱菜至少 4 個)、冷葷 3 種、流食 4 種、明檔現(xiàn)場制作 1 種,并提供辣椒醬、醬豆腐等調(diào)味佐餐品。 2、午餐不少于 29 個品種,其中冷葷 4 種、熱菜 8 種(純?nèi)澆?2 種、主葷菜 2 種、葷素菜 2 種、素菜 2 種并包含地方特色菜肴 1 種)、主食點心 8 種、明檔現(xiàn)場制作 1 種、粥湯 2 種、水果 1 種、酸奶 1 種、飲料 2 種,并提供辣椒醬、醬豆腐等調(diào)味佐餐品。 3、晚餐種類不少于 19 個品種,其中冷葷 2 種、熱菜 6 種(純?nèi)澆?1 種、主葷菜 1 種、葷素菜 1 種、素菜 2 種并包含地方特色菜肴 1 種),主食點心 5 種、明檔現(xiàn)場制作1 種,粥湯 2 種、水果或酸奶 1種,飲料 2 種,并提供辣椒醬、醬豆腐等調(diào)味佐餐品。 4、菜譜每周1套,菜譜不可重復使用,每周三前提供下周菜譜,便于提前公布。 |
四、評審專家(單一來源采購人員)名單
馬蘭蘭,張殿節(jié),康永勤,宋建偉,陶媛,付亞尊,丁薇
五、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免費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1. 采購人和中標(成交)供應商可點擊本公告附件的鏈接,登錄中央政府采購網(wǎng),自行下載中標(成交)通知書。
2. 無
八、凡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機關服務中心(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機關服務局)
地,址: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區(qū)北京市西城區(qū)西安門大街22號
聯(lián)系方式:010-83087137
2.采購執(zhí)行機構信息
名,稱: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西直門內(nèi)大街西章胡同9號院 郵政編碼:100035
聯(lián)系方式:詳見http://www.zycg.gov.cn/home/contactus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文件聯(lián)系人及電話:經(jīng)辦人: 徐婧婧,010-83084953,負責人: 王云飛, 010-55603585
評審聯(lián)系人及電話:經(jīng)辦人: 王偉,010-63097382,負責人: 孔慶華,010-83084968
九、附件
1.得分排序表
2.中標(成交)通知書下載鏈接
3.采購文件
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
2021年8月26日
本頁面提供的內(nèi)容是按照政府采購、招投標有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由采購人或采購 代理等機構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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