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中標人因發(fā)現(xiàn)行政處罰被取消中標,處罰后被撤銷,怎么處理?
中國政府采購招標網(wǎng) 發(fā)布時間:
2023年11月30日 09:07
案例|中標人因發(fā)現(xiàn)行政處罰被取消中標,處罰后被撤銷,怎么處理?
關鍵詞
案例點評
?資格審查
投訴處理
案例回放
某中學新建校舍器材設備公開招標,2017年10月30日中標公告發(fā)布,A供應商中標后被其他供應商舉報。舉報事項:A供應商2017年8月14日被甲縣財政局作出“禁止一年內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行政處罰,但因掛網(wǎng)不及時問題,在資格審查階段未發(fā)現(xiàn)。經(jīng)查,舉報屬實,2017年11月17日,采購人發(fā)布公告取消A公司中標資格,該項目廢標。A公司供應商向采購人提出質疑并因對答復不滿向財政部門提起投訴,稱:A供應商在被處以“禁止一年內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行政處罰后,于11月15日申請行政復議,甲縣財政局于2017年11月17日撤銷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在采購人作出取消投訴人中標資格的同時,行政處罰決定書被依法撤銷,也就是說采購人取消A供應商中標資格的同時,其取消依據(jù)也被取消了,采購人取消A供應商中標資格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jù)。財政部門受理后,以該行政處罰在撤銷前已經(jīng)生效為由駁回A供應商的投訴。
問題引出
發(fā)現(xiàn)供應商被處罰取消其中標,但行政處罰被撤銷了,怎么處理?
專家點評
山西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常軍提醒,依據(jù)《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被財政部門處以“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在處罰有效期內是不能參加政府采購競爭的!耙⒁,即便處罰決定書中載明的是禁止在當?shù)刎斦块T管轄范圍內,但這種處罰的效力是全國的,也就是說在處罰有效期內,供應商在全國范圍內均不得參與政府采購競爭!背\娞嵝。
鼎信數(shù)智技術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jīng)理張春梅認為,本案例中A供應商被禁止參加政府采購的處罰真實存在,不管其是否掛網(wǎng),都是有行政效力的,因此A供應商不具備投標資格,其中標資格自然應當被取消。
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沈陽分所合伙人趙路律師提醒,依據(jù)《行政處罰法》第六十六條 “行政處罰決定依法作出后,當事人應當在行政處罰決定的期限內,予以履行”、 第七十三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行政處罰不停止執(zhí)行”,無論甲縣財政局的行政處罰決定生效后是將會否被撤銷,都不能停止A公司在投標階段被“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行政處罰的執(zhí)行!凹词惯@一行政處罰錯誤、在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中被撤銷,但不影響A供應商在該項目資格審查環(huán)節(jié)不應當通過資格審查,A公司依然應當被認定為不得參加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采購人作出的取消A公司中標資格的公告是合理的!鄙綎|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魏莉告訴記者,“至于A公司可能存在因錯誤或者被撤銷的行政處罰導致的權益損害,可以通過向作出該處罰的行政機關主張權益。”
法規(guī)鏈接
《行政處罰法》
第七十三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行政處罰不停止執(zhí)行,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張建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