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取消建設工程預選承包商制度 實行電子化招投標 核心提示:深圳市《關于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改革的若干規(guī)定》自9月1日起施行,備受業(yè)內關注的“評定分離”、取消全部政府審批事項、實行電子化招投標等諸多重大改革舉措開始推出。市住建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招投標改革舉措的核心在于減少政府干預,激活市場主體,讓工程招投標回歸市場本身。招投標市場化改革在全國屬先行先試。
深圳市不斷深化招標投標制度改革,積極構建陽光、規(guī)范、高效的有形建筑市場,有力地推動了城市建設的跨越式發(fā)展。但同時,也不可避免地暴露出一些問題,其中最為突出的有兩點:一是招標人權責不對等,招標人是項目的責任人卻不享有定標權,易引圍標、串標等腐敗行為。二是主管部門職責定位不清晰,導致招標時限延長,影響了招投標效率。
經過多年改革,深圳市國有資金尤其是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的建設單位已相對集中,招標人的行為日益規(guī)范,其評標定標的專業(yè)能力也日益提升,還定標權于招標人的時機已成熟。2012年,深圳市在全國率先試行招投標“定性評審、評定分離”改革創(chuàng)新,評標由定量評審向定性評審改變,定標由專家推薦定標向業(yè)主票決定標轉變,真正實現(xiàn)了招標人權責統(tǒng)一。今年9月1日起,招投標“評定分離”改革開始在深圳市全面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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