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水利委員會主編水利行業(yè)標準《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防洪評價報告編制導則》(SL L/T808-2021)正式發(fā)布
本站訊 近日,由水利部河湖管理司(原建設管理司)主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員會主編,河海大學參編的水利行業(yè)標準《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防洪評價報告編制導則》(SL/T808-2021)(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公告2021第8號,以下簡稱《導則》)正式發(fā)布,將于2021年11月6日起實施。
該標準屬于新制定標準,2004年7月水利部印發(fā)的《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防洪評價報告編制導則》(試行)(辦建管〔2004〕109號)已經10多年試行,其間,淮河水利委員會組織力量,投入大量精力,進行了深入系統(tǒng)的應用研究。
2013年4月,淮河水利委員會向水利部報送項目申報書,2014年該項目列入《水利技術標準體系表》(2014年版,《導則》序號247,《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審查技術標準》序號為258)。2015年5月,淮河水利委員會向水利部報送項目建議書。2016年水利部下達項目任務書,該項目計劃分三年完成。在水利部河湖司和淮河水利委員會的正確領導下,經過編制組全體同志的不懈努力,歷時6年完成。涉河建設項目審查涉及行業(yè)多、范圍廣,情況復雜,由淮河水利委員會河湖處和河海大學技術精英組成的編制團隊,組織對全國主要流域機構和10多個省市水利廳局近200個項目進行了調研,對防洪評價關鍵技術涉河工程群、壅水沖刷、基礎滲流和河勢影響情況進行了河工模型和數值模擬試驗研究,對部分防洪影響工程措施進行驗證分析,取得了豐碩成果,獲得3項技術發(fā)明專利,發(fā)表多篇研究論文,完善了涉河工程信息數據庫,研發(fā)了部分河段河湖防洪評價報告自評價系統(tǒng)(測試)。
該標準適用于在河道(包括湖泊、水庫、人工水道)管理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防洪評價報告編制,其發(fā)布與實施,是適應水行政許可管理法制化規(guī)范化的必然需求,對指導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建設方案審查管理,規(guī)范涉河工程建設方案防洪評價報告編制,從而在涉河工程建設前,提出防治與補救措施,消除和減輕可能帶來的不利影響,有著極為重要的意義,必將對河湖管理保護和保障防洪工程和水生態(tài)安全,助力美麗河湖建設,打造人水和諧環(huán)境,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該標準共分9個章節(jié)和2個附錄。主要內容包括基本情況、河道演變、防洪評價分析與計算、防洪綜合評價、消除和減輕影響措施、結論與建議。
下一步,淮河水利委員會將認真組織宣貫執(zhí)行,不斷總結,更好地為流域經濟社會發(fā)展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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