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共財政學生資助政策解讀 2016-09-09 從2016年秋季學期開始,湖南省對所有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全部免除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對家庭困難寄宿生補助生活費(簡稱“兩免一補”);對高中階段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免除學雜費。從此,不怕“讀不起書”,只怕“不想讀書”。 在公共財政支持下,湖南建立了從學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全程資助體系,家庭困難學生得以站在公平接受教育的起跑線上,“讀書改變命運”的通道就此打開。 湖南公共財政學生資助政策具體有哪些?省財政廳教科文處處長劉見對此進行解讀。 學前教育:家庭困難有補助 從2012年秋季學期起,我省建立學前教育家庭困難幼兒入園補助制度,平均補助標準為每生每年1000元,平均補助比例為在園幼兒總數的10%,其中貧困縣、少數民族縣按15%確定,其他地區(qū)按7.5%確定。所需資金除爭取中央獎補外,由省、市、縣財政按比例分擔。 義務教育:學雜費全免、免費提供教科書、補助家庭困難寄宿生 今年秋季學期開始,無論是農村還是城市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無論是公辦學校還是民辦學校就讀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均享受免學雜費政策。 對所有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其中國家課程教科書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承擔,地方課程教科書所需資金由省財政承擔。 對義務教育階段家庭困難寄宿生補助生活費,補助標準為小學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平均補助面為在校寄宿生的約1/3。其中,貧困縣及少數民族縣按40%、其他縣按28%的比例核定補助人數。 普通高中:設立國家助學金,對困難學生免學雜費 2011年秋季學期起,設立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困難學生,平均資助面為普通高中在校生總數的20%。其中,貧困縣、少數民族縣按在校生的約30%、其他縣按約15%的比例核定資助人數,并將建檔立卡貧困家庭普通高中學生全部納入資助范圍。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元。 2016年秋季學期起,對普通高中建檔立卡家庭困難學生和殘疾學生免除學雜費。 中等職業(yè)教育:免學費、設立國家助學金 自2010年起,我省實施中等職業(yè)學校免學費政策并逐步擴大實施范圍。免學費對象為所有農村學生、城市涉農專業(yè)學生和家庭困難學生。免學費標準為省物價部門核定的公辦中等職業(yè)學校專業(yè)收費標準。民辦學校執(zhí)行與當地同類型、同專業(yè)公辦學校相同標準的免學雜費政策,實際學費標準高于公辦學校的部分,可按規(guī)定繼續(xù)向學生收取。 我省結合實際情況,按教育部門中專學校平均每生每年2400元、人社部門技工學校每生每年3200元測算安排資金。 中職國家助學金自2007年起設立,目前資助范圍為全日制學籍一、二年級在校涉農專業(yè)學生和非涉農專業(y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并將連片特殊困難地區(qū)中職學校農村學生(不含縣城)、各類特殊教育學校中的殘疾中職學生全部納入,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元。 高等教育:設立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 按照中央部署,我省從2007年秋季學期起,建立高等職業(yè)技術院校和本科院校兩類高校國家獎助學金制度并逐步完善。主要包括4大類: 國家獎學金。用于獎勵全日制研究生、本??粕刑貏e優(yōu)秀者,具體名額由財政部、教育部核定,獎勵標準為博士生每生每年3萬元、碩士生每生每年2萬元、本??粕可磕?000元。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全額承擔。 國家勵志獎學金。資助對象為全日制本??茖W生,資助面約為本??圃谛I?%,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5000元。所需資金,中央與我省按6∶4比例分擔,我省應分擔部分按高校隸屬關系由同級財政承擔。 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資助對象為全日制研究生,平均資助比例為博士生70%、碩士生40%,平均資助標準為博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碩士生每生每年8000元。所需資金由省財政與高校按6∶4的比例分擔。 國家助學金。研究生助學金資助面為所有全日制研究生,資助標準為博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碩士生每生每年6000元。本、??粕Y助面為在校生總數的20%,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000元,具體分為4000元、3000元和2000元3個等次。 國家助學貸款分為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兩種類型。其中,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在就讀高校辦理,2008年之前是國家助學貸款的主體類型,2013年起基本停止辦理;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qū))辦理,從2008年起實施,是現階段國家助學貸款的主體類型。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本專科生每人每年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12000元。貸款期限為“學制+13年”,最長不超過20年。學生在讀期間,貸款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家庭困難學生申請助學貸款后,可以通過“綠色通道”進入高校上學。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