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應商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條件:
(1)供應商必須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且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由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至少2019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書》或基本開戶銀行針對我中心出具的資信證明或財政部門認可的政府采購專業(yè)擔保機構出具的投標擔保函、2020年1月至今三個月以上(含三個月)的繳納稅收的完稅證明或稅務部門出具的納稅證明(銀行繳納憑證無效)、2020年1月至今三個月以上(含三個月)的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專用收據或社會保險繳納清單,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
(2)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須提供書面聲明,加蓋公章)
(3)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提供書面聲明,并加蓋公章)
(4)供應商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提供書面聲明,加蓋公章)
(5)供應商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機構或其他組織機構,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且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在近三年內無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施工企業(yè)。
2、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
3、 根據《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我中心將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詢相關主體信用記錄,對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條件的供應商,拒絕其參與政府采購活動。供應商信用信息由本中心統(tǒng)一查詢。
4、為確保本項目按質按量按時完成,參與本項目的談判代表必須為擬投入的本工程項目負責人(即具有建筑工程建造師二級或以上資質證書的人員)或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參與談判的應在響應文件中提交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原件(法人代表直接參與的可免授權委托書)及供應商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近三個月)的有效證明材料復印件。(均需加蓋公章,原件備查或現(xiàn)場提供有效的網上查詢方式)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采購項目(包組)投標;
6.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與本項目投標。
提交以下材料及獲取談判文件:【本項目不接受其他方式獲取談判文件,提交如下材料并現(xiàn)場登記獲取談判文件和本項目的圖紙及工程預算審核書(【2020預0544】、【2020預0657】)】
(1)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機構代碼證書、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的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yè)執(zhí)照。(提交副本原件備查和復印件,加蓋公章)
(2)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證書。(提交副本原件備查和復印件)
(3)提供由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至少2019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書》或基本開戶銀行針對我中心出具的資信證明或財政部門認可的政府采購專業(yè)擔保機構出具的投標擔保函。(提供復印件)
(4)2020年1月至今三個月以上(含三個月)的繳納稅收的完稅證明或稅務部門出具的納稅證明的復印件。(銀行繳納憑證無效)
(5)2020年1月至今三個月以上(含三個月)的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專用收據或社會保險繳納清單復印件。
(6)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提交副本原件備查和復印件)
(7)三年內無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施工企業(yè)聲明函。(原件加蓋公章,格式參考第五部分響應文件格式中最尾頁“附件聲明函”)
(8)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聲明函。(原件加蓋公章,格式參考第五部分響應文件格式中最尾頁“附件聲明函”)
(9)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聲明函。(原件加蓋公章,格式參考第五部分響應文件格式中最尾頁“附件聲明函”)
(10)供應商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聲明函。(原件加蓋公章,格式參考第五部分響應文件格式中最尾頁“附件聲明函”)
(11)法人代表證明書。(提交原件一份加蓋公章)
(12)辦理人身份證。(提交原件備查和復印件加蓋公章)
(13)非法人代表辦理獲取談判文件手續(xù)的須為擬投入的本工程項目負責人(即具有建筑工程建造師二級或以上資質證書的人員)且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原件并提供近三個月供應商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有效證明材料復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均需加蓋公章,原件備查或現(xiàn)場提供有效的網上查詢方式)。
(14)本工程項目負責人必須具備的建筑工程二級或以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或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持證人員從業(yè)情況信息公開證明、安全培訓考核合格證(B類);(廣東省以外的企業(yè)必須為一級注冊建造師。根據粵建市函【2011】218號文,省外注冊的二級建造師暫不能跨省在我省注冊,故不接受外省企業(yè)的二級注冊建造師。)身份證復印件。(提交副本原件備查和復印件一份)
(15)項目技術負責人:與本項目相對應的工程專業(yè)中級或以上職稱資格證書及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身份證復印件。(提交副本原件備查和復印件一份)
(16)擬派的專職安全員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身份證復印件。(提交副本原件備查和復印件一份)
(17)擬派的與本項目相對應的施工員、質量員、資料員、材料員有效的崗位證書;各員身份證復印件。(提交副本原件備查和復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有資料復印件均需加蓋供應商公章,并將上述材料附入談判響應文件中(上述材料中第12、13點可免附入)。所有需核對的原件在核對后退回,供應商的資料與以上條件不符合或無原件或原件不齊全的將不予受理。獲取采購文件的供應商,均被視為已經充分理解本公告的要求,采購人及汕尾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海豐分中心均無責任承擔其是否符合合格供應商條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