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性磋商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上海飛嵐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受委托,對違法戶外廣告設施整治拆除采購項目進行國內競爭性磋商采購,特邀請合格的供應商參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應商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供應商。
2、根據《上海市政府采購供應商登記及誠信管理辦法》已登記入庫的供應商。
3、其他資格要求:
二、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違法戶外廣告設施整治拆除
2、招標編號:SHXM-00-20201009-0044(代理機構內部編號:)
3、預算編號:08-20-60543
4、項目主要內容、數量及簡要規(guī)格描述或項目基本概況介紹:
5、交付地址:普陀區(qū)
6、交付日期:30天
7、采購項目適用原因: 按照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以外的工程建設項目。
8、采購預算金額:3000000.00元(國庫資金:3000000.00元;自籌資金:0.00元)
9、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情況:
10、最高限價:3000000元
11、合同履行期限:30天
12、項目聯(lián)系人:徐老師
13、電話:52564588-6526
14、本項目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否
三、磋商文件的獲取
1、合格的供應商可于 2020-10-12 15:00:00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0-10-19 15:00:00截止,登錄“上海政府采購網”(http://www.zfcg.sh.gov.cn)在網上招標系統(tǒng)中上傳如下材料:
2、凡愿參加競爭性磋商的合格供應商可在2020-10-12 至2020-10-19 的時間內下載(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競爭性磋商文件要求參加磋商活動。
3、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其他說明:
注:響應供應商須保證所提交的響應文件、資料的內容真實、完整、有效、一致,如遞交虛假的響應文件、資料或填寫信息錯誤導致的與本項目有關的任何損失由供應商承擔。
四、磋商響應截止時間和磋商時間:
1、磋商響應截止時間:2020-10-23 13:30:00。遲到或不符合規(guī)定的響應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時間:2020-10-23 14:00:00
五、磋商響應文件遞交地點和磋商地點
1、磋商響應文件遞交地點:普陀區(qū)交暨路152號A313室
2、磋商地點:普陀區(qū)交暨路152號A313室。屆時請供應商代表持磋商時所使用的數字證書(CA證書)參加磋商。
3、磋商所需攜帶其他材料:
六、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變更我們會通過“上海政府采購網”、“”通知,請供應商關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八、其他事項
九、聯(lián)系方式
采購人: |
上海市普陀區(qū)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局 |
采購代理機構: |
上海飛嵐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
地址: |
真北路2095號 |
地址: |
普陀區(qū)交暨路152號A313 |
郵編: |
200333 |
郵編: |
200333 |
聯(lián)系人: |
趙老師 |
聯(lián)系人: |
陳紹康 |
電話: |
52564588 |
電話: |
56203698 |
傳真: |
52564588-6526 |
傳真: |
51861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