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條件:
(1)提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或執(zhí)業(yè)許可證)復印件(如非“多證合一”證照,同時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委托的授權書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2)提供2019年度(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財務狀況報告復印件或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材料復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提供承諾書)
(4)提供報名截止日前6個月內任意1個月完稅證明、社保繳納等相關材料復印件;如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提供承諾書)
2、供應商應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的資質證書;(提供相關證書復印件)
3、供應商須持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提供相關證書復印件)
4、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參與;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為原工程項目提供施工、造價咨詢、勘察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與本項目;(提供承諾書)
6、根據(jù)《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將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詢相關主體信用記錄,對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條件的供應商,拒絕其參與本項目。
投標申請時必須提供如下資料(一式兩份,塑膠裝訂,所有原件備查):
1、《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及正本、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如果三證合一,需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及正本、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2、法人證明書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被委托人(如有委托)委托書原件及其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3、以上其他供應商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