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大黃橋路74號等4處房屋租賃權網(wǎng)絡拍賣公告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1年8月19日上午9:00—9:30(延時除外)在“寧波陽明拍賣有限公司網(wǎng)絡拍賣平臺”對余姚市大黃橋路74號等4處房屋租賃權進行公開拍賣,F(xiàn)就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拍賣標的:
標的物 |
座落 |
出租面積
(平方米) |
出租年限
(年) |
起拍價
(元/年) |
競買保證金
(元) |
房屋權證號 |
現(xiàn)狀 |
1 |
大黃橋路74號 |
35.35 |
5 |
27900 |
5000 |
A0310845號 |
空
置 |
2 |
陽明西路
200、202號(包含儲物間) |
57.96 |
62800 |
12000 |
無權證 |
3 |
舜水南路32號(4間) |
121.28 |
94050 |
18000 |
A0205400號 |
4 |
舜水南路32號
(2間加樓上6間) |
276.53 |
101700 |
20000 |
A0205400號 |
注:委托雙方不承擔拍賣標的瑕疵擔保責任,有意者請親自實地看樣,未看樣的競買人視為對本標的實物現(xiàn)狀的確認,責任自負。標的物按現(xiàn)狀進行拍賣、交付。
二、標的物咨詢、看樣:從公告發(fā)布之日起接受咨詢、自行看樣或提前與本公司聯(lián)系看樣。
三、競買人的資格要求: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均可報名參加(法律、法規(guī)限制的除外)。
四、網(wǎng)上競價報名步驟:
1、競買人須在2021年8月18日下午4時前自行登陸本公司的“網(wǎng)絡拍賣平臺”,按要求如實填寫、上傳資料并注冊成功(以收到注冊成功的短信為準)。
2、競買人在注冊成功后,須仔細閱讀本拍賣標的相關拍賣文件,并前往本公司當場簽訂《競買協(xié)議》等相關書面材料,在認可相關文件內(nèi)容并確認參拍后自愿、如實填寫競買保證金退款賬戶信息;同時按標的公告要求按時、足額交納競買保證金。
3、競買人報名成功與否,以收到平臺發(fā)送的確認短信為準,逾期不予受理。
五、競買保證金交納事宜:
競買人須在2021年8月18日下午4時前將競買保證金以轉(zhuǎn)賬、電匯、網(wǎng)銀的形式,按時、足額匯入下列指定賬戶(以實際到賬為準)。注:同一競買人不得在同一標的支付多筆競買保證金。
戶 名:寧波陽明拍賣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寧波銀行余姚支行
賬 號:61010122000609711
用 途:競買人名稱+保證金
六、拍賣規(guī)則:本次拍賣采用“網(wǎng)上競價”的方式,價高者得的原則,在規(guī)定報名時間內(nèi)須有效報名競買人2名及以上,且至少1名競買人有效出價,方可成交。
七、本次拍賣公告發(fā)布方式:
1.寧波市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余姚市分網(wǎng);
2.寧波陽明拍賣有限公司網(wǎng)站;
3.《余姚日報》。
八、請各競買人在拍賣前仔細了解網(wǎng)上競價方式,有疑問應及時向本公司咨詢。
九、根據(jù)實際情況,委托人、本公司有權對本公告內(nèi)容進行變更。
聯(lián)系人:蔣先生、陳先生 聯(lián)系電話:0574-62651915、62724638
聯(lián)系地址:余姚市舜水北路16號
寧波陽明拍賣有限公司
2021年8月4日
拍 賣 須 知
總 則
第一條 本《拍賣須知》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參照國際通行慣例制定。
第二條 拍賣人將依法組織和開展拍賣活動,參加拍賣活動的競買人必須仔細閱讀并遵守本《拍賣須知》及其它相關文件,并對自己執(zhí)行本《拍賣須知》的行為負責。
第三條 拍賣人有權在本《拍賣須知》的基礎上,根據(jù)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解釋和處理本《拍賣須知》以外的特殊問題和未盡事宜。
拍賣標的
第四條 拍賣標的:
標的物 |
座落 |
出租面積
(平方米) |
出租年限
(年) |
起拍價
(元/年) |
競買保證金
(元) |
房屋權證號 |
現(xiàn)狀 |
1 |
大黃橋路74號 |
35.35 |
5 |
27900 |
5000 |
A0310845號 |
空
置 |
2 |
陽明西路
200、202號(包含儲物間) |
57.96 |
62800 |
12000 |
無權證 |
3 |
舜水南路32號(4間) |
121.28 |
94050 |
18000 |
A0205400號 |
4 |
舜水南路32號
(2間加樓上6間) |
276.53 |
101700 |
20000 |
A0205400號 |
注:委托雙方不承擔拍賣標的瑕疵擔保責任,有意者請親自實地看樣,未看樣的競買人視為對本標的實物現(xiàn)狀的確認,責任自負。標的物按現(xiàn)狀進行拍賣、交付。
第五條 本次拍賣標的數(shù)據(jù)以委托人提供的相關資料記載為準。拍賣人在拍賣時及其后對標的物的瑕疵、缺陷不作擔保。競買人在報名登記前必須仔細審看拍賣標的,一旦作出競買決定并成交,即表明本人接受拍賣標的之一切現(xiàn)狀,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并且不以任何理由提出退還標的物或拒付成交款。
第六條 標的物特別說明
(一)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由買受人向委托人支付履約保證金:按第1年租金成交價的20%收取(整取到千位)。履約保證金收取后,委托人應向買受人開具收款憑證。待租賃期屆滿或合同解除時,租賃雙方無糾紛,由委托人一次性退還(不計息)。
在租賃期內(nèi),如遇買受人拖欠房屋租金、水電費等情況,委托人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相應費用,如遇履約保證金不足時,買受人應及時補足(接委托人通知后在3日內(nèi)補足),否則委托人有權終止合同且不予退還履約保證金。
(二)租金實行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原則,買受人應提前1個月將下一年租金交至委托人;若買受人不及時交納,委托人有權收回標的并且不予退還履約保證金。
(三)在租賃期內(nèi),買受人不得轉(zhuǎn)租、轉(zhuǎn)借或以其他方式變相轉(zhuǎn)租。如遇特殊情況確需進行退租的,則須提前2個月書面通知委托人,經(jīng)委托人書面同意后,方可辦理退租手續(xù);租期不足1個月的按1個月收取租金,剩余已付租金退還,但履約保證金不予返還。
(五)買受人不準在出租標的物內(nèi)從事違法亂紀的活動。
(六)委托人僅提供標的物給買受人使用,買受人使用過程中所需的相關證照、水、電等須自行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涉及經(jīng)營的各項稅費等由買受人自行承擔,與委托人無涉。
(七)買受人須保持原有房屋及設備設施的完好無損,不得改變建筑物現(xiàn)狀及屋內(nèi)結(jié)構,如有損壞買受人須賠償損失。
(八)買受人需對標的物進行裝修的,須向委托人書面申報并提交裝修設計圖,經(jīng)委托人同意后,由買受人按照國家及地方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等規(guī)定,方可對標的物進行裝修,由此產(chǎn)生的費用和責任均由買受人承擔。
(九)如遇政府規(guī)劃調(diào)整等原因需提前收回標的物的,委托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至少提前2個月書面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應無條件服從并及時歸還標的物,委托人不承擔作價補償。剩余租金(從買受人按要求時間歸還標的物之日起,按日計算,不計息)和履約保證金予以返還。如買受人不予配合的,則委托人有權按租賃期滿的相關約定進行處置。
(十)租賃期屆滿或合同解除時,買受人返還標的物時應恢復原狀。返還時,應經(jīng)委托人驗收認可,并互相結(jié)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買受人有權將投資的動產(chǎn)自行處理,固定裝飾物(指裝飾在固定建筑物上,與建筑物不可分離的部分)所有權歸委托人所有,且不作任何經(jīng)濟補償。買受人搬遷期限為租賃期屆滿或合同提前解除后10天以內(nèi),如逾期未搬的,委托人有權以廢棄物予以處理。
買受人逾期交還標的物的,則應按原租金標準的2倍向委托人支付占用期間侵占費,且委托人有權隨時收回標的物并不予退還履約保證金。
拍賣前期活動
第七條 拍賣人根據(jù)委托人提供的資料確定可參拍的對象。競買人必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競買人資格條件的規(guī)定;按時、足額交納競買保證金;提交相關資料;辦理報名登記手續(xù),方可參加本次拍賣。拍賣人在拍賣活動任何階段,有權拒絕不符合本次拍賣資格條件的競買人參加本次拍賣活動或解除其拍賣成交的法律關系,并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
若拍賣文件需要修正或補充的,拍賣人可以在舉行拍賣會之前書面告知競買人。競買人一經(jīng)參拍或應價的,均視為已接受此修正或補充。
在拍賣會舉行前,如委托人決定中止、暫緩或終止委托拍賣的,則競買人應當無條件的予以接受,交納的競買保證金予以無息退還,委托人和拍賣人不承擔競買人的一切損失。
第八條 競買人應在報名登記前按時、足額交納競買保證金(不計息)。
(一)競買人在競價平臺上注冊的賬戶和密碼是參加平臺競價的必要依據(jù),應自行慎重保管,若因轉(zhuǎn)交他人、遺忘或被盜等產(chǎn)生的結(jié)果及可能導致的糾紛和經(jīng)濟損失,均由競買人自行負全責。
(二)競買人(即其后的買受人)保證在拍得標的物后,按本《拍賣須知》的要求履行其全部義務,否則屬違約:拍賣人有權對買受人的競買保證金沖作違約金,不予退還,并取消該標的物所在場次的競買資格。
(三)網(wǎng)絡競價中由于可能存在的計算機病毒、網(wǎng)絡通訊故障、系統(tǒng)維護等方面的因素以及可能發(fā)生的不可抗力事件,拍賣人在此明確聲明對技術服務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包括但不限于對服務的可適用性、沒有錯誤或疏漏、持續(xù)性、準確性、可靠性、適用于某一特定用途。
網(wǎng)上競買
第九條 本次拍賣經(jīng)過報刊、網(wǎng)絡公告、實地展示,在“寧波陽明拍賣有限公司網(wǎng)絡拍賣平臺”進行公開拍賣。拍賣計價貨幣為人民幣,拍賣時的起拍價、成交價均為裸價,不包含任何稅、費及買受傭金。
溫馨提示:①在競價前,競買人應選擇良好的網(wǎng)絡環(huán)境下進行電腦操作;②在競價過程中,競買人應仔細核對報價金額是否有誤;③為確保競價過程順利進行,應適時刷新頁面;
本次拍賣采用“網(wǎng)上競價”的方式,價高者得的原則,在規(guī)定報名時間內(nèi)須有效報名競買人2名及以上,且至少1名競買人有效出價,方可成交。由相關當事人和監(jiān)管部門負責監(jiān)督。競買人應在標的物規(guī)定的競價時間內(nèi),憑自己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競價平臺參與競價。在競價過程中,競買人可按系統(tǒng)默認的加價幅度競價,也可按規(guī)定自行報價(通過 + 號、- 號出價,按照加價幅度的N倍加價(N>=1))。在系統(tǒng)規(guī)定的競價結(jié)束時間前二分鐘內(nèi),仍有競買人出價的,系統(tǒng)將自動順延五分鐘(以此類推)。如無人繼續(xù)加價的,系統(tǒng)將自動判斷最高應價者為該標的物的買受人。
第十條 買受人須在成交當日(截止下午5時)到拍賣人處簽署《拍賣成交確認書》并在《競價記錄》上簽名或蓋章。上述文件不論買受人是否簽署,其全部條款即對買受人產(chǎn)生約束力并生效。如事后反悔,競買保證金將沖作違約金不予退還,并按《拍賣法》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追究違約責任。
《拍賣法》第三十九條:買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拍賣標的的價款,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由拍賣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將拍賣標的再行拍賣。
拍賣標的再行拍賣的,原買受人應當支付第一次拍賣中本人及委托人應當支付的傭金。再行拍賣的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原買受人應當補足差額。
第十一條 特別注意事項:用戶的網(wǎng)站注冊人名稱必須與競買保證金交納人名稱、買受人名稱一致,否則造成的損失和后果由競買人自行承擔,與拍賣人、委托人無關。
拍賣后期工作
第十二條 拍賣會結(jié)束后,拍賣結(jié)果將在寧波市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余姚市分網(wǎng)公示5個工作日。對拍賣結(jié)果有異議的,相關當事人可在結(jié)果公示期間向拍賣人或委托人提交書面質(zhì)疑。公示結(jié)束后無異議的,由拍賣人向買受人發(fā)放《拍賣成交確認書》。
第十三條 未競得拍賣標的的競買人,在拍賣結(jié)束后的次日起(節(jié)假日除外),由拍賣人憑競買人報名時登記的戶名及賬號退還競買保證金(不計息),如未收到競買保證金的,請及時與拍賣人聯(lián)系(0574-62727901)。
第十四條 付款辦法及簽約時間:
買受人須在2021年8月31日下午4時前(以實際到賬為準)向委托人一次性付清第1年租金成交款并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同時向拍賣人支付第1年租金成交價5%的買受傭金。
租金請匯入委托人賬戶(戶名:余姚市財政局資產(chǎn)托管中心;開戶銀行:中信銀行寧波余姚支行;賬號:8114701014100089760)。
買受傭金請匯入拍賣人賬戶(戶名:寧波陽明拍賣有限公司;開戶銀行:寧波銀行余姚支行;賬號:61010122000609711)。
拍賣人只出具買受傭金發(fā)票,其他相關票據(jù)由委托人提供。
買受人如未能按期足額支付上述款項的,視為放棄成交標的物,屬違約:競買保證金自動轉(zhuǎn)為違約金,將不予退還,并取消該標的物所在場次的競買資格,且委托人有權按《拍賣法》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追究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標的物交付: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后由委托人交付標的物給買受人。
附 則
第十六條 對競買人或買受人的通知或催告事宜,以其報名時所登記的聯(lián)系電話為通訊方式,若該項不作記載,則以其身份證所載的住所為通訊地址。因無法聯(lián)系或無法送達而產(chǎn)生的后果,由當事人自行承擔,與委托人、拍賣人無涉。
第十七條 本須知解釋權歸本次拍賣活動的委托人、拍賣人所有。
寧波陽明拍賣有限公司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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