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心受海寧市桑梓投資開發(fā)有限公司委托,對周王廟鎮(zhèn)工業(yè)園區(qū)一期2幢標準廠房租賃項目交易信息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網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進行披露,現(xiàn)公告如下:
一、項目編號: CQ2021055
二、標的概況
標的序號 |
標的名稱(含地址、門牌) |
建筑面積約(平方米) |
租賃期限(年) |
交易起始價(元/年) |
保證金(元) |
加價幅度(元) |
租金
遞增
(方式) |
優(yōu)先權人 |
是否租賃用途限定 |
是否騰空 |
1號 |
周王廟鎮(zhèn)工業(yè)園區(qū)一期標準廠房2#(共3層,屋面除外),周王廟鎮(zhèn)華錦路5號2幢 |
2303.28 |
3 |
414590 |
120000 |
1000 |
帶條件遞增 |
無 |
是 |
是 |
2號 |
周王廟鎮(zhèn)工業(yè)園區(qū)一期標準廠房3#(共3層,屋面除外),周王廟鎮(zhèn)華錦路5號3幢 |
2294.96 |
3 |
413093 |
120000 |
1000 |
帶條件遞增 |
無 |
是 |
是 |
注:1. 交易起始價為標的首年的租金;
2. 標的建筑面積僅供參考,具體以實地為準;
3. 本項目保證金不支持微信支付。
三、項目規(guī)定
1.租金遞增:企業(yè)第二年(自然年)不含稅銷售收入達到2000萬元以上,按每年租金正常收取;若企業(yè)第二年(自然年)不含稅銷售收入未達到2000萬元以上,則合同第三年租金按每年租金的兩倍收取。
2.租賃用途限定:各標的產業(yè)定位為機械制造、電子信息、生命健康等,同時均不得違反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經營內容。
3.裝修期:無。
4.保留價:無。
5.標的租賃起始日期:以合同為準。
6.競得人承租后不得擅自轉租、分租或變相轉租。
7.本項目各標的無優(yōu)先權人。
8.標的若無水、無電的,由競得人自行向國家相關部門咨詢申請是否可以開通,可以開通的,相關費用自負。
9.競得人設置廣告、標志等,費用自理,且需經轉讓方和相關部門同意并辦理手續(xù)。
10.受讓方需服從園區(qū)物業(yè)管理,合同第一年物業(yè)服務費暫定為6元/平方米·年標準,按租賃廠房建筑面積繳納;合同第二年物業(yè)服務費待引進第三方物業(yè)服務單位后適度調整。
11.受讓方需交納履約保證金10萬元,租賃到期無拖欠各項費用、無損壞公共財物并恢復廠房原狀退還履約保證金。
12.標的廠房設有貨梯,受讓方需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后使用。
13.各標的受讓方第二、第三年銷售收入須均達到2000萬元以上(不含稅),若企業(yè)第二年全年(自然年)不含稅銷售收入未達到2000萬元以上,則合同第三年租金按每年租金的兩倍收取,在三年租賃期滿后解除租賃關系。
四、競買人資格
1、競買人應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其他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周王廟鎮(zhèn)工業(yè)園區(qū)產業(yè)準入各項條件,產業(yè)定位為機械制造、電子信息、生命健康等產業(yè),并取得《周王廟鎮(zhèn)標準廠房工業(yè)項目準入審查意見書》。
五、交易方式
本項目采用網上競價方式進行交易。
六、看樣時間及聯(lián)系人
看樣時間:2021年8月18日~8月26日(工作時間);
看樣聯(lián)系人:周偉清/鄭超,聯(lián)系電話:13666794002/13586336808。
競買人在規(guī)定的看樣時間內,可以要求看樣聯(lián)系人一同前往現(xiàn)場。若競買人未要求看樣聯(lián)系人陪同或自行前往標的現(xiàn)場或未前往實地看樣的,視為競買人自動放棄實地看樣的相關權利,并已對交易標的實物現(xiàn)狀予以確認。
競買人在交易申請前,應仔細審查標的實際情況(包括權證或有關證明材料是否齊全、現(xiàn)場門牌是否標識或標識是否正確等),調查是否存在瑕疵,承擔盡職調查責任。
七、報名
競買人完成線上注冊報名、繳納保證金,并通過現(xiàn)場資格審查后即完成項目報名。
1.線上注冊報名
報名時間:2021年8月18日9:00 ~ 8月26日16:00。
報名方式:競買人可通過電腦端或手機端進行網上注冊報名,報名流程詳見本文件第二部分。操作說明視頻教程可掃描本公告末尾二維碼直接觀看,或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公眾號 “報名視頻教程”欄觀看。
2.繳納保證金
2.1繳納時間:同報名時間
競買人應于2021年8月26日16:00前繳納保證金,保證金的繳納時間以到賬時間為準。
2.2保證金繳納方式:轉賬
保證金應單筆足額繳納。競買人可通過網銀轉賬或非現(xiàn)金柜面繳款(不允許現(xiàn)金繳款)兩種方式,向報名系統(tǒng)中競買標的提示的指定賬戶轉款(不同標的的保證金賬號各不相同,報名多個標的的,其保證金應分別單獨繳納),繳款賬戶也可在系統(tǒng)的《報名電子確認單》上查看。
2.3保證金繳納流程:詳見本文件第二部分第2款。
2.4保證金代繳
保證金允許代繳,繳款人名稱與競買人不一致的視為繳款人替競買人代繳保證金。競買人與代繳人就保證金代繳權利義務作出的約定與中心無涉,中心有權對保證金繳納、退還、轉款、沒收等情況按照規(guī)定進行處置。
2.5 保證金有以下情況的作誤入款退回,視為報名不成功:
(1)保證金未繳入指定賬號的
(2)保證金未足額繳納
(3)保證金超額繳納的
(4)保證金到賬超時的
(5)同一標的保證金分多筆繳納的
2.6保證金互不開收據。
3.資格審查
競買人完成線上注冊報名和繳納保證金后,攜帶下述資料進行資格審查。
3.1資格審查時間:同報名時間(節(jié)假日除外)
3.2資格審查地點: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一樓要素交易窗口(海寧市文苑南路138號,聯(lián)系電話:0573-87657825)。
3.3審查資料:
(1)《周王廟鎮(zhèn)標準廠房工業(yè)項目準入審查意見書》;
(2)《企業(yè)銷售收入承諾書》(格式見附件3);
(3)競買人為自然人的提交自然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競買人非自然人的提交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上述若委托代理的,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附件1)、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受自然人委托的還應提交委托人身份證件原件,同一委托代理人僅可接受一位競買人的授權辦理資格審查手續(xù)。委托代理人在交易活動中所簽署的一切文件和處理與之有關的一切事務,均視同競買人簽署和處理,由此可能存在或引起的相關經濟和法律責任,由競買人自行承擔;
(5)報名電子確認單(網上注冊報名后打?。?;
(6)標的有優(yōu)先權人的,優(yōu)先權人應提交經轉讓方蓋章確認的《優(yōu)先權聲明書》(附件2)。
3.4競買人提交的報名資料,經資格審查合格后方可取得競買資格,競買人的競買資格一經確認,不得撤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無競買資格:
(1)不符合受讓資格的;
(2)未按規(guī)定繳納交易保證金的;
(3)超過報名截止時間報名的;
(4)無相關證照或相關證照已過期或失效的;
(5)報名資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規(guī)定的;
(6)委托他人代理,委托資料不齊全或多個競買人委托同一代理人的;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八、網上競價
競買人完成項目報名后,即可以在競價時間內進行網上競價,網上競價由自由競價和限時競價兩個階段組成,競價流程及規(guī)則詳見本文件第三、第四部分。操作說明視頻教程可掃描本公告末尾二維碼直接觀看,或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公眾號 “報名視頻教程”欄觀看。
自由競價時間:
2021年8月27日上午09:00 ~ 10:00;
限時競價時間:自由競價結束后,進入180秒限時競價階段。
九、交易服務費
交易服務費按交易成交總價計算,以每個標的成交總價為基數(shù),采用分檔遞減累加法計算,向競得人按以下標準收取:
(1) 100萬元(含)以下的,按成交金額0.8%;
(2) 超過100萬元至500萬元(含)的部分,按成交金額0.5%;
(3) 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含)的部分,按成交金額0.4%;
(4) 超過1000萬元至3000萬元(含)的部分,按成交金額0.3%;
(5) 超過3000萬元至5000萬元(含)的部分,按成交金額0.2%;
(6) 超過5000萬元至1億元(含)的部分,按成交金額0.1%;
(7) 超過1億元的部分,按成交金額0.08%,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十、簽訂成交確認書、合同
1.競得人應在項目成交后3個工作日內赴交易中心簽訂《成交確認書》;
2. 競得人應在簽訂《成交確認書》后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租賃合同》(合同樣本在中心網站“資料下載”欄下載)。
2.《成交確認書》、交易文件、報價文件等將作為簽訂合同的依據。
十一、付款及履約保證金
1. 本項目的成交價款(或首付款)、交易保證金和交易服務費進入中心平臺統(tǒng)一結算。各成交標的的交易保證金自動轉作該標的成交價款(或首付款)的一部分,競得人應在項目成交后5個工作日內將成交價款(或首付款)差額部分和交易服務費繳納至交易中心指定賬戶。
2.付款方式: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以后每年租金在前一年租賃期到期前30天內匯入轉讓方指定賬戶。
3.交易標的成交總價(或稱租金),根據租賃期限及年租金折算到天計算,不包括競價服務費、履約保證金以及標的交割時所發(fā)生的所有費用。計算公式:成交總價(租金)=每年租金/365*實際承租天數(shù),租金涉及遞增的,后一年的租金=前一年租金 *(1+增幅),計算結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元。
4.履約保證金:除成交價款外,競得人還應向轉讓方繳納履約保證金(含水電押金),履約保證金均為10萬元整。履約保證金的退還按交易雙方合同的約定辦理。
十二. 保證金的退轉
1.競得人無違約的,其保證金直接轉作合同定金,在簽訂合同并辦理相關手續(xù)后由交易中心轉入轉讓方指定賬戶作為成交價款的一部分。
競得人違約的,其保證金不予退還,詳見第十三款違約責任。
2.未競得人的保證金由交易中心在項目成交后三個工作日內原路退還(不計息)。
3. 保證金繳納不成功的,其保證金作誤入款立即原路返還(不計息),如競買人繳款的入賬信息不全,中心將在在競買人完善信息后三個工作日內原路退還(不計息)。
4.保證金退還涉及代繳的,均原路退還至代繳人賬戶。
十三、違約責任
競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違約:
1.提供虛假、失實材料的;
2.通過獲取轉讓方的商業(yè)秘密,侵害轉讓方合法權益的;
3.相互串通,影響公平競爭的;
4.最終出價人的資格不符合交易文件規(guī)定的;
5.拒絕簽訂《成交確認書》放棄受讓的;
6.拒絕簽訂合同或辦理過戶手續(xù)的;
7.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付清應付價款或繳納履約保證金的;
8.其他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相關規(guī)定給轉讓方造成損失的。
競買人有上述違約行為的,除其保證金不予退還外,還需承擔賠償轉讓方經濟損失的違約責任,其保證金由本中心以轉賬形式匯入轉讓方指定賬戶。
原承租人行使優(yōu)先權成交后違約的,則競價標的重新交易時,原承租人不再享有優(yōu)先權。
十四、交易標的交割
標的交割手續(xù)按交易雙方合同的約定辦理。
十五、交易機構聯(lián)系方式
地址:海寧市文苑南路138號(交通大樓三號樓)
聯(lián)系人:朱女士 電話:0573-87657729
本項目交易文件請點擊本鏈接下載。
競價視頻教程和報名視頻教程二維碼: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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