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fā)展改革委關于新建興國至泉州鐵路興國至寧化段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發(fā)改基礎[2016]1864號 中國鐵路總公司,江西省、福建省發(fā)展改革委: 中國鐵路總公司、江西省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聯合報送的《關于報送興國至泉州鐵路興國至寧化段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函》(鐵總計統(tǒng)函[2016]516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為促進贛閩粵原中央蘇區(qū)振興發(fā)展,提升海峽西岸經濟區(qū)交通運輸能力,完善區(qū)域路網布局,同意建設興國至泉州鐵路興國至寧化段。 二、主要建設內容和技術標準 (一)主要建設內容。線路從既有京九鐵路興國站引出,經江西省贛州市興國縣、寧都縣、石城縣,福建省三明市寧化縣,接入興國至泉州鐵路寧化至泉州段寧化站,正線長約159公里。同步修建興國地區(qū)疏解線3.3公里。全線共設14個車站,其中新建13個。 。ǘ┲饕夹g標準。鐵路等級:國鐵Ⅰ級。正線數目:單線。設計行車速度:160公里/小時。最小曲線半徑:一般地段2000米,困難地段1600米。限制坡度:6‰,加力坡13‰。牽引種類:電力。到發(fā)線有效長:850米,雙機880米。牽引質量:4000噸。閉塞類型:自動站間閉塞。其他具體技術標準執(zhí)行《鐵路線路設計規(guī)范》(GB 50090-2006)。 規(guī)劃運輸能力:客車6對/日、貨運2400萬噸/年。 三、投資估算、資金來源及建設安排 項目總投資98.8億元,其中工程投資97.8億元,機車車輛購置費1億元。 資金來源為:資本金占總投資的70%,約69.2億元。江西省和福建省承擔部分工程投資以及各自境內段征地拆遷工作和費用。征地拆遷費用依照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規(guī)定,經股東各方認可后計入項目省方股份。江西省共出資28億元,福建省共出資6.5億元,其余資本金34.7億元由中國鐵路總公司負責籌措,使用自有資金等解決(中央資金安排另行研究)。資本金以外的資金使用國內銀行貸款。 向莆鐵路公司作為項目法人,負責工程建設和經營管理。項目建設工期4.5年。 四、下步工作要求 (一)統(tǒng)籌實施本項目與興國至泉州鐵路寧化至泉州段工程,確保同步建成。 。ǘ┱堣F路總公司與沿線地方協(xié)商推進鐵路場站及周邊用地綜合開發(fā),提高項目綜合效益。 (三)加強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建設和運營中要切實落實生態(tài)保護、防洪和污染防治各項要求。 。ㄋ模⿵娀婪、化解社會穩(wěn)定風險的工作措施。 五、請國家電網公司同步安排外部電源電力工程,確保與本項目同步建成。請工業(yè)和信息化部、軍委聯合參謀部在通訊遷改等方面給予支持配合。 六、如需對本項目審批文件所確定的內容進行調整,請及時以書面形式向我委報告,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 附件:招標投標事項核準意見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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